一、  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接受医院下达的基建任务,负责医院十万以上的装修、基建工程。认真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严格实行学校、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基建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,确保基建工程能按期顺利完成。

二、  组织或参与招标工作,编写招投标文件及各种工程合同,报审计科、主管院领导审批,签订合同后,严格实行合同条款。

三、  组织工程设计,负责与基建工程有关的规划、防疫、市政园林、消防、人防、质监、环保、余泥排放、国土房管等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。

四、  组织设计、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,并做好会审记录。

五、  负责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、监督、隐蔽工程验收,督促签发设计修改通知,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。

六、  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现场例会,及时了解施工动态和进度,对现场交叉施工进行管理,保证工程顺利进行。

七、  施工图预算审查,掌握工程预算,及时审查工程进度拨款单据,年终做好工程投资总结上报手续,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工程结算。

八、  收集及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、统计资料、编制各种定期报表,呈报医院领导。

九、  负责对建设主要材料、设备等基建物资进行了复核检查,对建筑材料质量负责。

十、  负责组织工程预检、初检和竣工验收工作。

十一、         负责收集、整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资料、技术文件,做好存档工作。

十二、         工程竣工后,负责办理院内及政府部门验收,办理相关验收合格证